<code id='6B024E720F'></code><style id='6B024E720F'></style>
    • <acronym id='6B024E720F'></acronym>
      <center id='6B024E720F'><center id='6B024E720F'><tfoot id='6B024E720F'></tfoot></center><abbr id='6B024E720F'><dir id='6B024E720F'><tfoot id='6B024E720F'></tfoot><noframes id='6B024E720F'>

    • <optgroup id='6B024E720F'><strike id='6B024E720F'><sup id='6B024E720F'></sup></strike><code id='6B024E720F'></code></optgroup>
        1. <b id='6B024E720F'><label id='6B024E720F'><select id='6B024E720F'><dt id='6B024E720F'><span id='6B024E720F'></span></dt></select></label></b><u id='6B024E720F'></u>
          <i id='6B024E720F'><strike id='6B024E720F'><tt id='6B024E720F'><pre id='6B024E720F'></pre></tt></strike></i>

          会员登录 - 用户注册 - 设为首页 - 加入收藏 - 网站地图 现名牌在还再被质疑的的违法集团十强广告年前年前用 椰树!

          现名牌在还再被质疑的的违法集团十强广告年前年前用 椰树

          时间:2025-05-12 07:57:59 来源:妙想云舍 作者:知识 阅读:545次

         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(记者任震宇)4月12日,十强海南椰树集团在新浪微博官方账号上发布了招聘广告。年前《中国消费者报》记者注意到,名牌海南椰树集团2021年曾因发布类似广告被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处罚,现还此次发布的用椰疑违广告虽有修改,但仍有多处和去年的树集违法广告一致。

          去年违法广告被罚40万元

          2021年3月,团广椰树集团官方微博发布招聘广告称:“椰树集团培养正副总经理学校再招生!告再专业不限,被质只要懂写作。十强入学就有车、年前有房、名牌有高薪、现还肯定有美女帅哥追。用椰疑违”在广告图样顶部还称,树集“中国饮料十强企业”“连续11年位列海口市工业产值第二名,税金第三名”“椰树椰汁是中国名牌,我从小喝到大的”。该广告于2021年4月30日被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认定为违法广告,处行政罚款40万元。

          2021年椰树集团的广告被认定违法。资料图片

          《中国消费者报》记者查询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出具的《处罚决定书》,看到去年的广告被处罚主要有两个原因:

          一是“入学就有车、有房、有高薪、肯定有美女帅哥追”内容的广告,传递的是一种拜金的低俗婚恋观,误导社会价值导向,违背社会良好风尚,其行为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三条“广告应当真实、合法,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,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”的规定,构成第九条第七项“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”的行为。依据《广告法》第五十七条规定,罚款38万元。

          另一个原因是当事人为介绍企业及产品,利用互联网发布“中国饮料十强企业”“连续11年位列海口市工业产值第二名,税金第三名”“椰树椰汁是中国名牌,我从小喝到大的”等广告内容时,未表明颁发荣誉证书的机构、使用的统计资料出处、荣誉证书的获奖期限等,其行为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十一条第二款“广告使用数据、统计资料、调查结果、文摘、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,应当真实、准确,并表明出处。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,应当明确表示”的规定,属违法行为。依据《广告法》第五十九条规定,罚款2万元。

          今年新广告仍保留违法内容

          海南椰树集团今年4月12日发布的广告,除了将“肯定有美女帅哥追”改成“有前途、能致富”外,其他部分基本没有变化。依然保留了“中国饮料十强企业”“连续12年位列海口市工业产值第二名,税金第三名”“椰树椰汁是中国名牌,我从小喝到大的”等内容。

          今年4月12日椰树集团的广告仍然保留了去年认定的违法内容。资料图片

          《中国消费者报》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,海南椰树集团曾向海南省市场监管局提交中国饮料工业协会颁发的“中国饮料工业十强”证书,但该证书颁发于23年前,证明该企业于1999年6月15日被评为“中国饮料十强企业”。海南椰树集团还提交了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“中国名牌产品证书”,但该证书颁发于16年前,证明该企业于2006年9月被评为“椰树牌椰汁是中国名牌产品”,有效期为2006年9月至2009年9月。

          4月18日,《中国消费者报》记者致电海南椰树集团营销部,询问“中国饮料十强企业”和“中国名牌产品”两项荣誉是否为多年前获得,为何去年被处罚的广告用语今年又在使用。该集团营销部工作人员表示,该广告并非其部门负责,相关事宜需要联系一个叫“招生办”的部门。记者询问“招生办”联系方式,该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,可自行去微博广告上找。记者随后从微博广告上找到“招生办”联系人韩女士和苏女士的联系方式,但电话均未能接通。

          专家观点:用过期荣誉开展宣传涉嫌违法

          中国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常务委员杜东为在接受《中国消费者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使用23年前获得的“十强企业”荣誉称号,且不在广告中明示这项称号的来源和具体时间,可能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解。因为23年过去,市场环境、市场份额、消费结构乃至企业产品线都不一样了,这项称号和企业现在的市场地位、实力是否相称,消费者不得而知。所以广告应该更严谨,要明示这一荣誉称号的颁发单位、获得时间。

          而“中国名牌”这一荣誉有明确的有效期,是2006年9月至2009年9月,也就是说,这一荣誉只在这3年内有效,也只能在这3年内使用。现在已经过去了16年,早已过了有效期,还拿这项荣誉在广告中宣传,且不明示该荣誉的获得时间和有效期。杜东为认为,海南椰树集团新发布的这则广告涉嫌违法,建议及时主动改正。

          《中国消费者报》将持续关注该事件的进展。

          责任编辑:50

          (责任编辑:休闲)

          相关内容
          • 航海王热血航线探险大秘宝攻略解析 活动玩法技巧与隐藏奖励全收集指南
          • 易事特:上市半年募投项目均延期
          • 科伦药业信披违规被罚引索赔 或是下一个“佛山照明”
          • IPO或本周启动 2000点再度承压
          • 原神四星角色九条裟罗辅助能力深度剖析实战优势与短板详解
          • 海润光伏除权数据现低级乌龙
          • 三大因素为本周走势定调
          • 董明珠为何“拿下”成龙
          推荐内容
          • 国际输入性因素下拉CPI,4月CPI同比下降0.1% ,环比仍回升|快讯
          • 万科与百度闪婚打算怎么玩 携手打造智能Mall
          • 中核钛白主营产品价格再次上调 金红石钛白粉景气复苏
          • 神州泰岳首席运营官利好前买股 仅半月浮盈20%
          • 个人养老金账户“开户热缴存冷”何解
          • 蒙牛高管换血引各方猜测 专家:调整才刚开始